(團聚)
配偶再次申請來台應備資料
大陸配偶的資料:
■2年內近照:2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1張
照片規格:(頭頂-下巴3.2-3.6公分長度五官清楚需露耳朶)
■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影本1份
■大陸居民身分證影本1份
■大陸配偶的常住人口影本
■申請書一份
台灣配偶的資料:
■印章
■身份證正本
■工作名片/職稱
■台灣住家電話、台灣或大陸手機號碼
■表格2份
1.委託書
2.保證書
■台灣配偶在台現住地與戶籍地不同者,需提供現住地地居住證明:
現住地為台灣配偶自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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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土地、建物權狀影本1份或前一年度房屋稅證明
現住地為台灣配偶租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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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提供租賃契約書正本及近期水電費收據正本
現住地為親友的自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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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土地、建物權狀影本1份或前一年度房屋稅證明(或戶長的戶籍謄本/最近3
個內申請)及居住同意書
現住地為親友租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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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提供租賃契約書正本及近期水電費收據正本(或戶長的戶籍謄本/最近3
個內申請)及居住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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