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回上一頁

 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觀光簽證    專業價廉最佳選擇  

 
B、申請應備資料:
(一) 護照正本
  *護照效期-須自入境起六個月以上效期
(二) 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
(三) 航空公司訂位紀錄
  *需正確日期(回程不可OPEN,只要有更改都須通報)
(四)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
(五) 以上資料可提供彩色JPG圖檔
 
C、注意事項
(一)請於出發前一個月內辦理
(二)簽證效期59天最長停留29天
(三)未滿22歲需與父母親一起送件,需檢附關係證明文件
  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)
(四)未滿70歲者不能單獨旅行需有陪同一起送件需檢附
  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)
(五)有以下情形者簽證不退費:
  A簽證遭拒簽者
  B此簽證為電子作業,申請案件一經提交後無法撤銷
    ,請於確定申請時再委任本公司辦理
  C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證不接受旅客重複找不同的旅
    行社申請簽證,如因此原因被拒辦理時仍需支付簽
    證費用
(六)旅客必須持與簽證上相同護照號碼之護照前往
(七)旅客護照內絕對不可有進出 以色列 伊拉克 的紀錄
  否則入境時會被遣返,如有請換新護照後在提出申請
(八)請務必依照當初申請簽證所提供的日期進出,以免逾
  期停留遭當地移民局重罰

*

出入境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時請務必確認確認移民官都有將 入
  境及出境的章戳蓋於您的 護照 或 電子簽證上( 並保管好您此
  次的入出境證明)於離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後將出入境章戳
  的影本提供給我司 ,我們會向當地移民局報備您的出入境資
  料, 以避免當地移民局因系統不夠完整,無法正確讀取您在
  當地的入出境紀錄,而變成逾期停留的旅客 ,因此遭到移民
  局的重罰,成為入出境的黑名單旅客後就再也不能申請簽證
   

*

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對於逾期停留的旅客於離境時會收取高額
  的逾期費用及另處以重罰,每位逾期的旅客重罰金額高達至
  少十五萬台幣的罰款。經由本公司申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
  證的旅客;請務必遵守停留天數的相關規定以免受罰。
  如有發生逾期停留的情形,本公司會針對委任辦理簽證的旅
  客(申請人)收取至少十五萬台幣的罰款 ,簽證申請人須同意
  接受即無條件受罰,並將逾期停留的罰款款項支付給弘鼎旅
  行社,我司也將對逾期停留的旅客保有法律追溯權敬請配
 
   
D、辦理天數:5個工作天(不含週五、六及杜拜國定例假日)
E 、簽證費用:NT$4200
辦理說明
以上簽證申請費用皆不包含前往您府上或公司收送件。
請您將資料準備齊全後
一 . 親自前來我司辦理,並惠請現金支付簽證費用。
二 . 可利用郵寄,E-MAIL電子檔 或黑貓宅急便或自行請快
  遞公司送件,簽證費用請以ATM轉帳或銀行郵局匯款 :
  1. 利用ATM提款機轉帳:請利用〔跨行轉帳〕功能
    銀行代號:012 (台北富邦銀行)
    轉入帳號:590102014113
     
  2. 銀行匯款:
    銀        行:台北富邦銀行    中崙分行
    戶        名:弘鼎旅行社有限公司
    帳        號:
    590102014113 
郵寄或快遞辦理者煩請寄件的同時請您把完成ATM轉帳收據單
或銀行匯款單一起與辦理資料寄出或告知您的轉帳帳號末五碼
以簡化理時間及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!  並請告知您欲前往澳洲的
日期!
我們的收件名稱 : 弘鼎旅行社 簽證組收 
公司地址:台北市復興北路 2 號 5 樓 之  12  ( B座 )
客服電話 :  02-2752-2066 (代表)  傳真: 02-2751-7368
郵遞區號 :  10492
 
簽證下證後煩請自行取件或請快遞取件!如須本公司以限時掛號
寄回酌收代寄服務費NT$50  (不限件數,含郵局掛號郵件郵資)
 
簽證辦理時請先行支付簽證費用 ~ 請會惠付現金或ATM轉帳或
採銀行匯款
 
*如有任何疑問可LINE諮詢或來電洽詢客服人員!

加入好友 立即諮詢

 
 
 

弘鼎旅行社有限公司 客服電話(02) 27522066(代表)
交通部觀光局甲種旅行社 : 交觀甲字6122號   
旅行業品保協會會員 :  品保()1198
10492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 5樓之12  B
台北富邦銀行樓上
服務時間 : 週一 ~ 週五AM  09:00  -  PM 06:00(國定例假日休)
SINCE 199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