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、申請應備資料: |
(一) 護照正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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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護照效期-須自入境起六個月以上效期 |
(二)
兩吋彩色白底照片一張 |
(三)
航空公司訂位紀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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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需正確日期(回程不可OPEN,只要有更改都須通報) |
(四)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 |
(五)
以上資料可提供彩色JPG圖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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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、注意事項: |
(一)請於出發前一個月內辦理 |
(二)簽證效期59天,最長停留29天 |
(三)未滿22歲需與父母親一起送件,需檢附關係證明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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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)。 |
(四)未滿70歲者不能單獨旅行需有陪同一起送件,需檢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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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係證明文件(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)。 |
(五)有以下情形者簽證不退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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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、簽證遭拒簽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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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此簽證為電子作業,申請案件一經提交後無法撤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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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請於確定申請時再委任本公司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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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、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證不接受旅客重複找不同的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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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社申請簽證,如因此原因被拒辦理時仍需支付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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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費用。 |
(六)旅客必須持與簽證上相同護照號碼之護照前往。 |
(七)旅客護照內絕對不可有進出 以色列 或
伊拉克 的紀錄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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否則入境時會被遣返,如有請換新護照後在提出申請。 |
(八)請務必依照當初申請簽證所提供的日期進出,以免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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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停留遭當地移民局重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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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入境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時請務必確認確認移民官都有將 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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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及出境的章戳蓋於您的 護照 或 電子簽證上( 並保管好您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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次的入出境證明)。於離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後將出入境章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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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影本提供給我司 ,我們會向當地移民局報備您的出入境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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料, 以避免當地移民局因系統不夠完整,無法正確讀取您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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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地的入出境紀錄,而變成逾期停留的旅客 ,因此遭到移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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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的重罰,成為入出境的黑名單旅客後就再也不能申請簽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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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對於逾期停留的旅客於離境時會收取高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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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逾期費用及另處以重罰,每位逾期的旅客重罰金額高達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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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十五萬台幣的罰款。經由本公司申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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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的旅客;請務必遵守停留天數的相關規定以免受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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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發生逾期停留的情形,本公司會針對委任辦理簽證的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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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(申請人)收取至少十五萬台幣的罰款 ,簽證申請人須同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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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即無條件受罰,並將逾期停留的罰款款項支付給弘鼎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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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社,我司也將對逾期停留的旅客保有法律追溯權,敬請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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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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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、辦理天數:5個工作天(不含週五、六及杜拜國定例假日) |
E 、簽證費用:NT$4200 |
辦理說明: |
以上簽證申請費用皆不包含前往您府上或公司收送件。 |
請您將資料準備齊全後 |
一 . 親自前來我司辦理,並惠請現金支付簽證費用。 |
二 . 可利用郵寄,E-MAIL電子檔 或 黑貓宅急便或自行請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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遞公司送件,簽證費用請以ATM轉帳或銀行郵局匯款 : |
- 利用ATM提款機轉帳:請利用〔跨行轉帳〕功能
銀行代號:012 (台北富邦銀行)
轉入帳號:590102014113
- 銀行匯款:
銀 行:台北富邦銀行 中崙分行
戶 名:弘鼎旅行社有限公司
帳 號:590102014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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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寄或快遞辦理者煩請寄件的同時請您把完成ATM轉帳收據單 |
或銀行匯款單一起與辦理資料寄出或告知您的轉帳帳號末五碼 |
以簡化理時間及節省您的寶貴時間 ! 並請告知您欲前往澳洲的 |
日期! |
我們的收件名稱 : 弘鼎旅行社
簽證組收 |
公司地址:台北市復興北路
2 號 5 樓 之 12 ( B座 ) |
客服電話 : 02-2752-2066
(代表) 傳真: 02-2751-7368 |
郵遞區號 : 1049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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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下證後煩請自行取件或請快遞取件!如須本公司以限時掛號 |
寄回酌收代寄服務費NT$50 (不限件數,含郵局掛號郵件郵資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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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辦理時請先行支付簽證費用 ~ 請會惠付現金或ATM轉帳或 |
採銀行匯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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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如有任何疑問可LINE諮詢或來電洽詢客服人員!
立即諮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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