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、申請應備資料: |
(一)赴日目的為「觀光」且台灣配偶同行 |
1. |
簽證申請書(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需一至) |
2. |
兩吋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(六個月內近照規格同護照) |
3. |
大陸護照正本(效期需六個月以上) |
4. |
入出國日期證明(我司可代申請) |
5. |
申請人或台灣配偶之存款證明一個月內正本(銀行開立) |
|
或銀行存摺正本(須補登至最近一個月) |
6. |
台灣配偶之戶籍謄本正本(三個月內效期,須有完整記事) |
7. |
台灣配偶護照正本 |
8. |
夫妻兩人來回機票訂位證明,若搭船請附兩人搭船預約證明 |
9. |
全程飯店預約證明(請以申請人或台灣配偶名義訂房) |
10. |
行程表 |
(二)
赴日目的為「觀光」但台灣配偶不同行 |
1. |
上述1-10項資料 |
2. |
台灣配偶出具不同行說明書(簽名需與護照簽名欄一至) |
* |
如有與其他人同行,請於不同行說明書載明,並加附同行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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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護照影本及來回機票訂位證明 |
C、注意事項: |
以上為簽證申請之必備文件,提出申請時審辦單位有時會再要求追加 |
其他資料,受理申請後約需2-3週審查時間,請儘早提出簽證申請! |
首次申請有可能被要求面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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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證下證後煩請自行取件或請快遞取件!如須本公司以限時掛號郵件寄回酌收代 寄服務費NT$50
(不限件數,含中華郵政限時掛號郵件郵資)本公司郵寄回件採中華郵政限時掛號寄回,網路可查詢投遞資訊安全可靠,下證隔天都會送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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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詢!謝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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